是刚刚沉到一半的太阳,整片紫色都被镀了层金边。
叔叔那张妖孽一样、比花海还漂亮的脸对着他。
「小朋友。」
「给你看看日落。」
「想叔叔了吗?」
大结局(上) 倒数第二站:蒙彼利埃
屋内的顾汶骁和任博文,看着宁恒拿着手机出去了,对视一眼。
「你怎么看。」任博文说。
顾汶骁笑了。
「你不该问我的。你问我,一定没有一个让你宽心的答案。」他往椅背上一靠,顺手把剩下的酒全喝了,「你知道我的,我在感情上只有一个原则,念念不忘、终有回响。我如今修得大圆满,更是希望全天下人都能幸福。」
任博文深吸一口气,又叹了口气,「我要怎么跟晚晚交代啊……」
「你看,又来了。」
顾汶骁轻嗤。
「你总想着给这个给那个交代,你他妈需要给谁交代?」他说,「宁恒的话你听不出意思吗?人家也不是要霸王硬上弓,人家给苏朝选择权。我现在看,苏朝要不是上赶着送上门给他——人宁恒都舍不得动人家。」
任博文闻言一滞。
好像,还真是这么个道理。
顾汶骁看到他态度松动了,马上继续说。
「说到底,人家俩人要是成了,也是两情相悦。苏晚弟弟弯了又不是你掰的,你只是认识掰弯他弟弟的人罢了。」
「不要有太多不该有的责任感。你再这样,我要吃醋了。你只要对我一个人负责就好。」
这话说得又霸道又幼稚,但是任博文听进去了。
是啊。
他这辈子,真正需要负责到底的,从头到尾只有眼前这一个人。
其他人的喜怒哀乐、姻缘际遇,自有他们自己走,他操那么多心做什么呢。
任博文笑了,把顾汶骁拉进怀里,坐到了沙发上,细细密密的吻落在了那人唇瓣上。
自从到了南法以后,任博文似乎格外喜欢这样亲他。
没有带着任何情欲,只是单纯地表达着对眼前人的喜爱,像撸猫撸狗差不多的感觉——就是喜欢把小动物拉进怀里揉搓,亲亲,就能分泌催产素和多巴胺。
这感觉会上瘾。
有时候顾汶骁在喝酒,他凑过去亲一口。
有时候顾汶骁在犯困,他也凑过去亲一口。
狗子被亲得莫名其妙,问他干什么,他说不干什么,就是想亲。
顾汶骁被亲得眯起眼睛,尾巴都要摇起来了。
亲着亲着,他整个人都快化在任博文怀里了,手还不老实,摸摸索索去够桌上的酒杯,被任博文按住。
「好好亲。」
「哦。」
宁恒进门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两个大块头男人用这样亲昵的姿态,亲得没羞没臊的样子。
他倚在门框上看了两秒,居然……也没觉得碍眼。
他此刻心情也很好,好到都不想嘴贱了。
两人看到他回来了,才分开了四瓣唇。
宁恒笑了。
笑得非常……「鲜衣怒马少年郎」的感觉。
连顾汶骁都觉得,他没看过宁恒那样自信、笃定、嚣张的样子。
这个人下午进门的时候还是一身风尘,眼下青黑,活像逃难来的。
方才打了一个电话出去,回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。
爱情这东西,真是邪门。
结果宁恒说出口的话更是放肆。
「显摆什么?谁还没有嘴子亲了。」他说,「老子这就回国,搂着我家小朋友亲亲去喽。」
说罢就往外走。
「哎!……你啥意思。」任博文说。
宁恒头也不回。
「小朋友说想我了,我要回去见他。」
「你等等……」任博文站起来,「你刚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,现在就走?」
「嗯。」
「不歇一晚?」
「歇不了。」宁恒拉开门,夜风卷着薰衣草的味道灌进来,「再等一晚,我小朋友就要多等一晚。」
门开了,又关上。
很快,外面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,由近及远,最后彻底没了。
屋里安静了几秒。
第一版主